7.2 支吊架制作


7.2.1 支、吊架制作前应具备下列施工条件:
    1 支、吊架的形式及制作方法已明确,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文件齐全;
    2 加工场地环境满足作业条件要求;
    3 型钢及附属材料进场检验合格;
    4 加工机具准备齐备,满足制作要求。
7.2.2 支、吊架制作应按下列工序(图7.2.2)进行。
图7.2.2 支、吊架制作工序
图7.2.2 支、吊架制作工序
7.2.3 支、吊架形式应根据建筑物结构和固定位置确定,并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7.2.4 支、吊架的型钢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 风管支、吊架的型钢材料应按风管、部件、设备的规格和重量选用,并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在最大允许安装间距下,风管吊架的型钢规格应符合表7.2.4-1、表7.2.4-2、表7.2.4-3、表7.2.4-4的规定。
    2 水管支、吊架的型钢材料应按水管、附件、设备的规格和重量选用,并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应符合表7.2.4-5的规定。
表7.2.4-1 水平安装金属矩形风管的吊架型钢最小规格(mm)
表7.2.4-1 水平安装金属矩形风管的吊架型钢最小规格(mm)

表7.2.4-2水平安装金属圆形风管的吊架型钢最小规格(mm)
表7.2.4-2水平安装金属圆形风管的吊架型钢最小规格(mm)
    注:1吊杆直径中的“*”表示两根圆钢;
    2 钢丝抱箍中的“*”表示两根钢丝合用;
    3 扁钢中的“*”表示上、下两个半圆弧。
表7.2.4-3 水平安装非金属与复合风管的吊架横担型钢最小规格(m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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